Damie

为爱发电,自割腿肉,谢谢你的喜欢~笔芯❤️

【群英荟萃】心跳越狱06

“隋英!在想什么呢你,心不在焉的。”

龚居壬叹了声气,眼疾手快拉住了身体踉跄着向前扑去的简隋英。

平地都能摔,这还未开始爬坡,仰头望去,那蜿蜒甚远的崎岖山路可怎么办啊?

这事可真不能怪简隋英,任谁刚刚经历被相处十几年的好兄弟告白,都无法做到泰然处之吧。

碰巧,平坦的水泥地面突然出现一颗小石子,魂不守舍的他被绊倒也无可厚非。

简隋英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倒是把龚居壬吓了一跳。

这厮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

他和简隋英是在高一学生会竞选时认识的。当天下着大暴雨,他打着伞跑进学生会办公室仍旧是淋了一身雨,收伞时习惯性地冲地上甩了两把,试图弄干雨伞。

当时简隋英正巧在他旁边,黑色泥点星星点点溅上了他一尘不染的小白鞋。

龚居壬顿感抱歉,还未来得及道歉,就见原本与学姐谈笑风生的少年瞬间冷下了脸。

少年容貌隽秀,令人见之心生好感,但睨着龚居壬的眼底渗透出刺骨的寒意,就像看着一个毫不在意的垃圾。龚居壬也是个混不吝的,碰上个绝不吃亏的简隋英,两人当场就打起来了,谁知道竟是不打不相识,后来处成了关系还不错的损友。

平日里雨天弄脏鞋面都要耿耿于怀的人,如今差点被绊倒,刚才他要是没拉住看那架势估计要摔个狗吃屎了,居然默不吭声就一把揭过了?

这是转性了?龚居壬有些摸不着头脑。

简隋英可不知道龚居壬脑回路拐到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去了,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邵群。

邵群对他的百般维护,他不是没察觉,开始他以为只是好哥们间的义气,毕竟邵群素来仗义,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小跟班喜欢缠着他。

简隋英是个同性恋,他心中自有一条楚河汉界,对于同性之间的分寸感和距离感,他比直男更加敏锐。普通男生之间的勾肩搭背不会误导他的判断,和邵群的相处却暧昧丛生,早已超越了好兄弟的那条界限。

 这种微妙的关系转变,尚且年少的简隋英还无法如常面对,他强装淡定地应对着邵群,却不自知地在少年青涩笨拙的温柔陷阱里步步沦陷。

邵群说他可能喜欢上简隋英了。

简隋英心想,那也只是可能,或许有一天可能也会转变为不可能。

况且,同性相恋的这条路不可谓不艰难,邵群也许只是一时昏了头。明知是浑水,简隋英没法拉人一起蹚。

简隋英不缺人爱,但也渴望被爱。

每个青春期的少年少女大概都盼望着一份纯真的初恋,他们会在座无虚席的课堂上相视一笑,在人来人往的操场上频频回头,在放学路上的昏暗小巷里悄悄跟随,刻在书桌上的缩写字母、细心保管在小盒子里的纸条、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写在草稿纸上的姓名和昏黄路灯下两人相拥的背影,那些隐晦埋藏在心间的懵懂爱意会成为他们一辈子最珍贵的宝藏。

纵然韶华易逝,多年以后回忆起依旧能品味出曾经萦绕在心底的那一抹甜。

简隋英下定决心就不再纠结,忽略心头那一点苦涩,他决定近来远着点邵群,以免加深他的错觉。

相通的那一刻,青山碧玲、白云苍狗,皆入了他的眼。他缓缓地呼出一口浊气,迎着朝阳大步迈上了山脚的小楼梯。

“诶,等等我呀!”

龚居壬在后面伸出“尔康手”,他着实纳闷,刚才还有气无力的一个人现在怎么变了个样,冲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呀!

中国有那么一句古话叫作“山不来就我,我来就山”,邵群同学就深谙此道,爬山全程时时刻刻跟在简隋英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既不会被看见,又不会看不见。

早上他说完“喜欢”二字,简隋英瞳孔震颤,避如蛇蝎般一直躲着他。

起初,邵群想着互相冷静一下也好,贸然告白以后他也有些不知所措,简隋英的躲避态度更是有些伤到了那颗脆弱的少男心。

一大早,邵大少的俊脸臭成了名副其实的调色盘,三分幽怨三分忐忑四分难过,观者绕道而行退避三舍。

清晨气温较低,山上露气重,旅行者们多身着保暖的冲锋衣和有助于攀爬高峰的登山鞋。

可苦了一群“轻装”上阵的学生们,他们图方便穿着薄外套和休闲鞋,爬了小段山路之后足部明显感觉到了不适。

简隋英更是个中翘楚,穿了个小皮靴来爬山。。。

在行过一段崎岖的山路之后,简隋英在心中暗暗叫苦。这身装备是他昨晚特意搭配的,冲锋衣配工装裤再加一个中筒小皮靴,谁看了不夸一句好看。

小皮靴是新买的,皮面都还锃亮的反着光,只可惜是个红漆马桶,中看不中用的货色,没走几步就已经磨脚了。

这会简隋英感觉更严重了,前脚掌刺刺得疼可能是磨起了水泡,后脚跟处甚至有一股濡湿感,难道是出血了?

🌿,前天去专柜那导购跟他推销这双鞋时吹的跟花似的,到头来,就这?

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痛根本不算事!

心里的痛可以自我催眠,肉体要受的罪却半分不会减少。

简隋英的步伐愈发缓慢,从队伍的头头落到了中间。

“隋英,咋回事啊,就不行了?”

“男人不能说不行你不知道吗!没话说可以选择闭嘴!”

简隋英真是烦透了,邵群、鞋子、叽叽喳喳吵个不停的龚居壬,事事都不顺心。

龚居壬识相地闭上了嘴。

周遭都安静下来时,伤口传来的疼痛感愈加明显,大腿肌肉的每一次发力都会牵扯到脚跟。

鞋子打脚真的是件很磨人的事,它不是多么深的伤口,但在你走动时就是很揪心 ,每一下都仿佛踏在了刀尖上。

邵群一直跟在简隋英身后,几乎第一时间他就发现了简隋英行走间的滞缓,全身上下都好好的,唯一的可疑点就是那双皮靴了。

简隋英贯是好面子,当众落他面子就是要他的命,邵群只好等到大部队中途休息时去找简隋英。

当队列负责人拿着大喇叭喊出“休息一会”时,对于简隋英而言简直是久旱逢甘露,他老早就想歇会了。

就近找了块看着干净的大石头,简隋英一屁股坐下,顿时感觉舒爽不少。

“隋英,跟我单独聊聊吧。”

正躲着的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是什么感觉,总之简隋英下意识就想溜,正烦着呢,别来闹他。

邵群仿佛早已洞察他的想法,一把挡住他的退路,手掌箍住细细的腰身往树林里走去。

“干嘛?”

简隋英不耐烦地挣脱,他脾气真不怎么好,和邵群在一起时竟都是他让着自己多一点。

“鞋脱了我看看。”

 简隋英诧异地看了一眼邵群,也不动。

见他不动,邵群叹了口,蹲下身来。

“高抬贵足呗,简少爷~”

第一次讨好人,邵群仰着头扬起嘴角,素来目中无人的邵大少此刻眼神只为一人停留。

林间清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

风在动,绿叶在动,邵群头顶飘逸的发丝在动,牵绕着简隋英的心也跟着在动。

简隋英沉默不语,顺从得任邵群笨拙地脱下了鞋。

邵群从来没注意过,简隋英的脚居然这样好看。

脚掌匀称有肉,脚背瘦长微微拱起,皮肤白皙细腻,连足面的青筋脉络都看得一清二楚,像无瑕的白玉,脚趾宛如粉红的樱花点缀在白玉上,美妙天成不过如此。但现在白玉染尘,纯白的脚踝沁了血,血色晕染模糊了一片。

“出血了。。。”

邵群滚烫的指尖轻轻划过冰凉的脚踝,足弓下意识地往回瑟缩了一下,血肉模糊的地方再次沁出血珠。

邵群喉咙滚动了一下,竟有一种想要伸出舌头舔舐掉那颗血珠的冲动。

若是用舌尖缓缓舔舐,只怕那玉足会染上艳丽的粉,一定更美。

当然,邵群的想法还停留在空想阶段,暂时无法付诸实践。

邵群借来医药箱,笨拙又小心地处理好简隋英的伤口,才恋恋不舍的将人带回去。


(最近三次元的事比较多,所以更新有些慢,晚上写完马上就发了,再次谢谢大家的喜欢😘感恩——来自半夜码字的小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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